泉州启用暂扣车辆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12-02-06 点击()
泉州市中心市区交警停放暂扣车辆的停车场已全面启用公安暂扣车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时发现盗抢嫌疑车辆。
据了解,交警暂扣车辆进入停车场,必须把暂扣车辆的相关信息录入该车辆管理系统。停车场方面要按车辆进场日期、车辆类型登记造册,并对随车贵重物品进行登记。违法者到交警部门处理之后,符合放车条件的,交警应进入系统打印放车凭证。停车场放车一律凭放车凭证和车辆有效凭证放行,停车场不得乱放车。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有关人士说,以前,车辆有没有被放出,交警部门很难查到。系统安装后,暂扣车辆有没有被放出,系统里都有标识,一目了然。而且还可以比对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及时发现盗抢嫌疑车辆。依法公告逾期(即强制措施凭证上载明的扣留日期起30天)未处理、非法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扣留车辆、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接受处理的扣留车辆,将依照法定程序公开拍卖、解体。
交警部门还将负责对停车场实行日常监督管理,严禁停车场乱收费、超标收费、搭车收费、乱放车等“四乱”行为。有这些行为的停车场如不立即整改,交警部门将采取措施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