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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有烦恼:只提供停车位不负责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12-02-09 点击()

业主质疑:

交了停车费,车子安全却没保障

8日上午,记者在曲阜瑞士苑小区见到小区业主陈女士。陈女士告诉记者,元宵节晚上22时左右,她将自家轿车停在楼前的车位上,第二天准备开车外出时,发现左侧车门上出现一条长约一米的划痕,在划痕下方30厘米左右的位置还有一处明显的撞击凹痕。陈女士怀疑,她的轿车很可能是在夜间被人刮伤的。据陈女士介绍,小区的摄像头没有红外线设施,她曾经查看过监控录像,但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陈女士对记者说,小区的物业公司以前是按一天一元的标准收取车位费,全年费用共计360元,现在收费标准涨到每年600元。“对于增收停车费,物业给我们的解释是小区内增设了监控设施,同时增加了保安的数量,这样可以更好的保证车辆的安全。”但陈女士表示,目前小区的安保效果并没有到达她的预期。据陈女士反映,瑞士苑小区不只她一人遇到过车子被刮伤的问题,她曾亲眼见过其他业主因为车子被刮伤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我的车子经常在小区里被刮伤,我觉得这很不应该。物业既然向我们收取了停车费,就应该尽到他们应尽的义务。”

随后,陈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瑞士苑小区(露天)停车位租赁协议》,上面的有一个条款让包括陈女士在内的多数业主十分不满——“乙方仅向甲方提供(露天)停车位,不负责车辆看管,对甲方的车辆出现任何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陈女士提出了质疑,“既然收了我们的钱,为什么不承担责任?那要保安和监控设施有什么用?”同时,陈女士向记者倾诉了她的无奈,“我们在这住,总得停车吧,我们不签这份协议又有什么办法。”

物业辩解:

我们只提供停车位,不负责车辆管理

当日上午11时,记者和陈女士一起来到了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在瑞士苑小区的办公地点。物业工作人员孔女士向记者解释:“我们和业主签订的协议上,很明确地写着,‘乙方(物业)仅向甲方(业主)提供露天停车位,不负责看管,对甲方的车辆出现任何损坏、丢失不负任何责任。’所以,我们收取的只是车位租赁费,不是管理费,我们也没有看管职责,如果让我们收看管费用,每辆车一天交10元钱,我们也不会看。”

对于陈女士提出的关于增加了安保力量,但车辆仍旧经常“受伤”的质疑,孔女士给出了回应,“我们不知道你的车是不是在小区里被刮伤的,你说是我们监管不力,你能拿出证据吗?”随后,孔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平时会派保安在小区内正常巡查,如果他们发现问题,会及时处理。但我们保安数量仍然有限,很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此外,作为物业,我们能做的主要是协助业主以及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随后,孔女士再次提到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签署的停车位租赁协议。对此,孔女士强调,协议上写的上很清楚,物业公司只是把车位租给了业主,对于业主的车辆损伤不负任何责任。而对于小区监控设备存在的问题,孔女士表示,作为工作人员,她能做的只能是向上级领导汇报。

记者目击:

停车位之间,竟然有消防栓

由于没有和物业达成一致,记者和陈女士一起离开了物业公司设在小区的办公地点。

记者在小区发现,在距陈女士的停车位不远处,有一个30多公分的红色物体“耸立”在停车位之间。记者走近后发现,这个红色物体竟是一个消防栓。或许是担心刮到停在这里的车辆,这个消防栓被人用两块石板“保护”起来。

陈女士告诉记者,消防栓附近的几个车位是物业公司因小区内车位紧张,而在小区绿化带上开辟出来的。“绿化带改成了停车位,是方便了业主停车,可是消防栓被堵在了车位里,万一小区里出现火灾,那可就麻烦了。”说罢,陈女士无奈的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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