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
发布时间:2012-03-08 点击()
本报讯 2月29日,保监会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该《指引》明确提出,各保险公司不得单纯考核赔付率变相压低赔偿金额而影响理赔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强调有车险理赔资质的险企,不得强制消费者到指定维修单位维修。
据悉,保险监管部门不但将对保险销售业务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查重处,还将拓宽投诉渠道,设立全国统一的保险投诉热线电话,同时强化保监会官方网站的投诉功能。
同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统一评价指标,规范评价口径和标准,探索建立理赔服务质量评价和信息披露的长效机制。(冯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