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少 车辆管理难
发布时间:2012-03-13 点击()
随着买车的人越来越多,省城很多小区的停车位都出现了僧多粥少的现象,这给小区的车辆管理带来问题。
家住省城西川南路15号院的杨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们小区每个月每辆车收取70元停车费,却不负责车辆的安全,他的车已经多次被损坏。他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每月70元的费用仅仅是占道停车的费用,并不包括车辆看护的费用,因此,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的损失。
2月28日,记者来到西川南路15号院,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姓谷的负责人说,西川南路15号院是一个老小区,当初建设时小区没有设计停车位。近几年,业主中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应业主的要求,物业公司允许业主在不影响小区安全、业主正常生活和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将车停放在小区内的空地或路边上。但是随着小区内车辆越来越多,停车位僧多粥少,只能是谁先回来谁先停,业主之间也因此矛盾不断。
关于收费的问题,这名负责人拿出了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说,西川南路15号院车辆的收费标准为每辆车每个月120元。由于小区不具备停车条件,物业公司无法确保车辆的安全,但业主又坚持将车停在小区内,因此物业公司每辆车每月只收取70元作为占道停车的费用。
相对于西川南路15号院,花园南街10号院的情况更糟糕。这里住着不到70户居民,既没有业主委员会,也没有物业公司,小区虽然有一名门卫,但他只负责小区的保洁工作,于是小区内的空地就成了“公共停车场”。
花园南街10号院的居民代表李秀焕说,小区内的车辆管理问题是最让业主头疼的事情,由于小区内没有物业公司,车辆无人管理,甚至连紧急通道都被占了。她虽然是社区指定的居民代表,能做的工作也仅仅是要求司机们将车停放整齐,尽量不要占用紧急通道,其他事情也就无能为力了。她曾多次向社区反映小区车辆乱停放的问题,目前社区正酝酿在小区内成立业主委员会,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才能制定相应的车辆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