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国道镇江站:“三定”举措严格执法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12-03-19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车辆的使用与管理,预防和制止公车私用现象,保障路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312国道镇江站制订出台“三定”举措,规范路政执法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全站组织召开路政执法车辆使用管理的专题会议,制订出台了路政执法车辆“三定”管理规定。
一是定人驾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二是定向使用。路政执法车辆仅限用于公路路政工作专用。禁止任何人公车私用或单位派出路政车辆去执行一些与路政无关的工作;三是定点停放。路政执法车辆执行完工作任务后,应停放在本单位院内或指定地点,不得任意将车辆停放在其他地点。非工作需要时,严禁路政执法车辆停放在饭店、大型商场、夜总会、歌舞厅、桑拿等娱乐场所。
“三定”举措的制定出台,给公车私用上了“枷锁”,为了加强监督,全站还将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检查年度考核,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将进行严肃处理。